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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民盟支部被评为民盟绵阳市委盟务组织工作先进集体
审核人: 文泽浩 发布日期:2015-01-13点击数:

近日,在民盟绵阳市委2014年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表彰中,我院民盟支部荣获盟务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,盟员刘传辉荣获盟务工作先进个人。同时,经盟市委法律工作委员会推荐,我院盟员唐小红、吴悠被涪城法院聘为人民陪审员,以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的职能。 (刘传辉)